計量光纖
- 本方案之付款方式限使用信用卡定期扣款
支援區域:
功能特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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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綁約/免違約金
想退就退,輕鬆申辦無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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彈性收費以量計價
用多少流量才收多少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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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贈100GB(最高)
申辦網速150M,每月贈送大GB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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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帳單回饋
每繳費$1可累積1點,每累計1,000點可以申請折抵帳單金額$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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帳單折$500(最高)
申辦後次月起帳單每期折抵$50,共10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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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自由更換網速
申辦後每月可至會員中心變更網速,讓你想換就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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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條款
- 本專案優惠內容與限制:
- 申辦網路速度下行150M/上行50M每月起始月租費為$199,贈送免費上網量100GB(僅限贈送當月使用,如帳單週期非完整月份,贈送免費上網量將按使用天數比例贈送),免費上網量使用完畢後,超量每1MB以$0.0097655計價(約為每GB$10),不足1MB以1MB計算,如用戶當月計價超過$799皆以$799收費,如用戶有停用/終止本服務之情形,該月起始月租費與贈送免費上網量將按使用天數比例計算;申辦網路速度下行60M/上行21M每月起始月租費為$99,贈送免費上網量25GB(僅限贈送當月使用,如帳單週期非完整月份,贈送免費上網量將按使用天數比例贈送),免費上網量使用完畢後,超量每1MB以$0.0146483計價(約為每GB$15),不足1MB以1MB計算,如用戶當月計價超過$699皆以$699收費;如用戶有停用/終止本服務之情形,該月起始月租費與贈送免費上網量將按使用天數比例計算
- 繳費方式限使用信用卡定期扣款,且每繳費$1可累積1點,每累計1,000點可以申請折抵帳單金額$30;每次申請僅限折抵申請日後最近一次未出帳帳單,如折抵成功後,次期仍欲
需折抵則須再次提出申請;折抵優惠僅提供給完整月份之帳單,若申請折抵月份之帳單非完整月份不予提供優惠;若用戶提出折抵時該期帳單尚未出帳,且於未出帳前即有停用/終止本服務之情形,該期帳單恕無法享有折抵優惠,同時累計點數將歸零;惟變更網速,點數可持續累計(但仍僅得折抵申請日後最近一次出帳單)。 - 信用卡定期於每月5日扣款(依銀行作業遇假日順延),如扣款失敗本公司將於該月7日起關閉訊號,如用戶持續未繳款將於該月15日派員前往拆機,於此情況下,拆機完成後本服務契約視為終止;如用戶於未拆機前結清費用,本公司將重新提供訊號,但因欠費而導致關訊期間仍視為使用天數。
- 本專案提供前10期帳單折扣優惠,係指自裝機後起算次月至安裝後第十一個月份帳單,將每期自動折抵$50,該帳單折抵優惠無法放棄亦無法指定月份帳單折抵(若當中帳單非完整月份,該月份帳單不提供優惠亦不遞延優惠),如折抵帳單金額低於$50,將自動折抵至$0,溢出部分無法順延折抵至次期帳單;若用戶有停用/終止本服務之情形且該期帳單尚未出帳,該期帳單恕無法享有折抵優惠;惟變更網速不在此限。
- 此為「繳費型之交易」非屬「一般消費型交易」,信用卡消費之紅利點數或現金回饋以發卡銀行提供優惠為準,相關疑問請洽發卡銀行。
- 本優惠價僅適用於申裝完成時之指定地址用戶,申請移機即不適用本優惠價。
- 裝機時需支付裝機費$1,000,並填寫數據機等設備借用保管憑證,且收取設備及配件保證金$1,000。用戶終止服務,須憑【設備借用/取回保管單】於七日內用戶持申裝人身分證件正本,自行將相關借用之設備及配件至本公司門市返還,於確認設備及配件無缺漏、損壞後,本公司將全額無息退還上述設備及配件保證金;若因故須終止服務但未歸還設備及配件將衍生民事等相關法律問題。
- 本服務僅供家庭戶個人使用,恕無法指定無線上網設備機型或型號,其所示速率皆為供裝後最高可達速率(依國際標準網路品質分類歸屬為「Best Effort」模式)。
- 申辦光纖上網以量計費150M/50M及60M/21M之用戶如連續3日之網路訊務量(上下行使用流量加總)加總超過60GB,則本公司得不經預告及通知,於其後連續3日調整服務速率上限為20M/10M,用戶不得主張該調整速率期間之費用減收或減免。
- 本公司提供現有客戶變更專案網速,用戶欲變更網路速度應於每月的最後一日之前隨時提出申請,選擇變更至本合約提供之其他光纖上網以量計費網速,惟提出申請後上網速率於次月1日方生效,且生效後無法再次調整。
- 本公司所提供「點數折抵優惠」不因變更網速而將累計點數歸零,「前10期折抵優惠」如未超過首次裝機後的第十一個月份,亦可持續折抵剩餘未使用完之優惠。
- 用戶欲停用/終止光纖寬頻網路服務時,退訂用戶須憑【設備借用/取回保管單】於七日內用戶持申裝人身分證件正本,自行將相關借用之設備及配件至本公司門市返還、結清費用以辦理停用/終止服務契約。
- 用戶停用/終止光纖寬頻網路服務後之末期帳單,仍採取信用卡定期扣繳方式,於停用/終止後之次月5日收取;如用戶申請停用/終止本服務
後,於本公司結清並終止契約前,得取消申請停用/終止本服務,惟於此情形下需補繳自申請至取消申請期間,按比例計算之起始月租費。 - 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本服務無解除權之適用(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若消費者仍欲行使解除權,須於裝機日起7日內攜帶設備至本公司門市櫃檯辦理,並補繳使用天數之連線費,專案費用則由本公司吸收。
- 此專案優惠內容除首 10 期折抵優惠外,惟終止契約、異動專案時,專案優惠內容即終止。
- 本專案優惠內容與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