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帳代繳授權書約定條款

立授權書人(即信用卡持有人)謹授權並同意本公司(即以上您所勾選之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自授權人指定付款之信用卡帳戶自動扣抵支付本公司收視及 數位加值服務或代收網路費等相關費用。立授權書人並同意遵守下列事項:

  1. 信用卡持卡人同意本公司自指定之信用卡內收取本授權書客戶之授權扣繳之費用。
  2. 指定付款之信用卡若因超額、到期、停用、註銷、掛失或其他原因致無法支付款項時,持卡人或用戶應即以現金支付所應付之款項,並請儘速與本公 司聯絡重新申請辦理。
  3. 本公司之有線電視收視費調整費率時,除本授權書之用戶終止本公司數位電視提供之服務外,授權人同意依本授權書之繳費方式繳納調整後之收視費。
  4. 本公司之寬頻費率調整費率時,除本授權書之用戶終止本公司寬頻上網提供之服務外,授權人同意依本授權書之繳費方式繳納調整後之收視費。
  5. 訂購數位加值服務用戶同意於數位加值 服務異動後亦依本授權書之繳費方式繳納調整後之費用。
  6. 已申辦信用卡自動扣繳數位電視收視費、寬頻上網費用之有效戶,同意於訂購數位加值服務可能於服務期間增加收費後,將仍以原授權信用卡自動扣繳之方式,繳交數位加值服務費。
  7. 信用卡有效期限若因重新發卡而有異動,可用電話通知以新卡之期限為準,如卡號變更者不在此限。
  8. 若本授權書因內容填寫不全、錯誤或其他原因導致受託發卡機構無法辦理首次扣繳者,本授權書不生效力,持卡人應即重新填寫授權書或以現金支付應付之款項。
  9. 立授權書人擬申請變更授權內容或終止授權時,須以書面通知本公司辦理,俟相關行庫辦妥有關手續後生效;未生效前,立授權書人仍應依原授權內容扣繳屆期之所有授權扣繳費用。本授權 書資料若有任何變更,請重新填寫授權書,否則一概以此份授權書為準。
  10. 本授權書自立授權書人簽章並經送達本公司後即生效力,本授權書如能於當期費用繳款月份之前一個月10日前送達本公司辦理,則本公司即自當期費用開始扣繳,否則自下期費用開始扣繳。 如內容有變更或欲終止授權者,立授權書人應以書面於前一個月10日前送達本公司,並於次期費用當月1日起生效。
  11. 本公司已全面實施電子發票,依據財政部新修正之「電子發票實施作業要點」,自民國10311日起,請使用『會員載具號碼』至「本公司官網」或「財政部電子發票整 合服務平台」,查詢您的發票明細,並為加速帳務流程,若配合申請帳務異動,同意由業者代為處理銷貨退回折讓證明單,若有其它服務需求,請洽客服中心,謝謝。